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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五个强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17 09:08: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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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同心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项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强化政治监督。先后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次12项,协助县委将8个方面44项主要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跟踪督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监督检查,因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党员干部26人(科级干部15人)、党组织1个,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3人,提醒约谈24人,媒体曝光1次12人。

  强化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脱贫摘帽后“四不摘”和“四查四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推动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落地,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1件,立案2件2人。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处置民生领域问题线索23件,初核了结5件,谈话函询1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执法,对公安机关侦办的11起重点案件持续推进“一案三查”,共处置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3件,立案1件1人。

  强化作风建设。对各乡镇(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报备婚庆事宜的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约谈16人,收缴违规收受礼金8.61万元。以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为着力点,重点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减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靶向整治,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起,问责13人,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责令3个党组向县委作出检查。

  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常规监督与专项检查齐头并进、明察和暗访同向发力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16期,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1份、《监察建议书》10份,对存在问题的32个单位通报批评,保障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213人次,监督执纪执法真正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1588人次,对有违纪问题或正在核实线索的党员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不予提拔或暂缓任用意见。严格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试行)》,对7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46件,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把巡视、督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督查与监督执纪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十三届县委前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见实效。(同心县纪委监委 吴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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