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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榜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个人——西吉县纪委监委田彦龙先进事迹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10-09 08:10: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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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全区纪检监察系统2个单位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同志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6名同志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为学习宣传先进模范,弘扬先进典型精神,激励全系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本栏目集中刊载受表彰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供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个人

——西吉县纪委监委田彦龙先进事迹

  田彦龙,现任西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忠诚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完成每一项任务,无怨无悔地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与担当。

  坚定信念、学思践悟,争做素质过硬的尖兵。田彦龙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成长成才的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不论有多忙,他每天都要挤出时间认真学习,努力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并把学习的所思所悟应用于工作实践。在办公室工作期间,他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多次参与起草了近年来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高标准完成了监察体制改革、自治区党委巡视问题整改等重要材料撰写。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田彦龙同志始终坚信“不怕不会,就怕不学,没有拿不下来的工作”,面对新任务、新挑战,从不胆怯推诿,勇于从零起步,加班加点学,加班加点干。近年来,共审理县乡两级纪委办理违纪违法案件537件,回访受处分干部530余人次,参与上级纪委监委重大案件审理9件次,很快成长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并在2021年入选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才库。

  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伟大事业。固原是全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西吉又是固原脱贫攻坚任务最繁重的县。田彦龙同志说“能够参加脱贫攻坚这项伟大事业,我感到无比荣耀和自豪。”2016年初,西吉县硝河乡正处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阶段,乡干部人数少、任务繁重,建档立卡户调查摸排难度大,他主动请缨,接过了扶贫专干的重担,沉下身子,逐村逐户进行走访,摸排建档立卡户,每天都要忙碌到深夜,70多天没回过家,他的这些辛勤付出,为西吉县硝河乡后期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2016年9月,他主动申请到审查调查一线参与案件办理。在查办案件中,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善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在审理西吉县什字乡某村干部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时,发现时任危房改造验收组工作人员和乡政府有关人员不正确履职,立即建议审查调查组启动一案双查,最终让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2019年初,他和同事们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开展调研,在研究分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的基础上,结合西吉县实际提出了实施“443”监管机制的建议,此项建议得到了西吉县委的充分认可,并在全县推广实施,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人正派,作风朴实,争做清正廉洁的时代青年。田彦龙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人的工作寄语:“广大青年,人人都是一块玉,要时常用真善美来雕琢自己,不断培养自己高尚的操守和纯朴的情怀,努力使自己成为高尚的人。”工作和生活中,他以这段话为座右铭,始终严格自律,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重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与同事朋友互相勉励共同成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坚持用高标准、严要求来时刻约束自己,时刻保持对组织、对人民、对纪法的高度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当好守纪守法的标杆,以实际行动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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