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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四任主任违纪违法,一封建议书推动深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21 07:01: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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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吉林省长春市监委向市人防办发出的监察建议书

  截至2020年12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给予第一种形态或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针对人防系统出现“破窗效应”,110余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向长春市人防办制发了监察建议书。

  先后四任人防办主任违纪违法 班子带坏了风气

  2020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陈亚新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违法所得1023万余元上缴国库。

  “我们掌握陈亚新的问题线索是他任人防办主任期间,下属企业一副总经理杨某为晋升总经理,向陈亚新行贿3万元美元。”办案人员王凯介绍,杨某当上总经理后,逢春节或陈亚新住院,先后多次向他行贿了近63万元。

  经查,陈亚新在担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在工程审批、岗位调整、干部提拔等方面受贿共计202万余元。其实,陈亚新从刚进人防系统时内心就已经失衡。他在忏悔录中写道:“同期提拔区长的,大都能提为书记,唯独我没能提,还安排政府主流外部门,思想上想不通。”

  当时,人防系统存在的管理部门权责不清、干部内部拉帮结派、基层企事业单位利益盘根错节等客观因素,令他渐渐对工作心生抱怨。一些工作推进困难重重,他就在单位成立一个议事委员会,名义上是集体决策,实际上他双手一摊,什么都不管。

  包括陈亚新在内,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人防办四任主要领导被查,有三任是退休后被查。其中,长春市人防办原主任战国立因违规发放津补贴于2020年9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长春市人防办违规采取“全员、等额”方式发放“人防进洞补助”,市人防办机关共发放42.26万元。战国立对此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两任主任也因在单位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未将开发商抵顶易地建设费的房屋上缴财政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作为主要领导,本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但包括陈亚新在内的先后四任主任,不仅自己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还带坏了班子,搞乱了风纪,与其共事的其他原班子成员也被追究了违法违纪责任。”长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贤说。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领导班子是党员干部队伍的领头羊。一把手一旦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深挖根源 纪法观念淡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一一暴露

  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长春市人防系统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看,有的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旗号,置政策规定于不顾,将应上缴财政的房屋分给职工居住,有的房屋甚至被私自出售;有的领导干部人防工程工作失职、审核不严,应收缴的易地建设费不予收缴,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一个系统,出现大面积违纪违法,除却纪法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原因?

  经过深入调查,长春市人防办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暴露了出来。

  “后任班子认为有些问题是前任班子研究确定的事,不好纠改,以担心影响职工积极性为名,明知违反政策,也不纠正,致使问题拖延不决。”办案人员介绍。

  “三重一大”制度已实行多年,但是在当地人防系统却鲜为人知。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未对房屋手续进行查验,便准许开发商以15套房屋抵顶应收缴的易地建设费,未入账、未上缴财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4名市管干部、6名处级干部因违规发放进洞补贴1077万元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都与没有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违规动用大额资金,相关补助发放不规范,存在易地建设费收缴、减免缓违规违法等问题,更深层次原因是制度缺失与执行不力。

  长春市人防系统有分管纪委工作的领导和专责部门,但直到案发,监督作用却没有发挥出来,许多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县(市)区看市里,直属单位看机关,产生了“破窗效应”。

  2019年8月,长春市监委向市人防办发出监察建议书。围绕案件查办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责成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材料;责成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列出整改清单;责成建立和完善人防工程审批手续等方面的制度并抓好落实;责成逐一进行资产清查,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压实整改责任 推动建章立制 问题整改率达100%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长春市人防办党组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抓好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

  针对历年欠缴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通过专人督促、当面约谈、下达书面追缴通知、到建设单位当面追缴等方式开展追缴。经过近一年的集中追缴,截至目前,全市人防职能部门追缴易地建设费6716.4万元,其中市人防办已累计收回10个建设项目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21.6万元。

  为堵塞制度漏洞,长春市人防系统围绕工程审批、项目验收、设施租赁、人员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14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防范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长效机制。《中共长春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出台,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对系统内“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由第一监督检查室牵头并负责督导,其他监督检查室分片负责,督促人防系统各部门单位分解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始终见人、见事、见底、见效。”长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贤介绍。

  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长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人防办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问题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要求市人防办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整改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构建人防系统反腐败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长春市纪委监委全程跟踪整改,对易地建设费催缴情况跟踪督导,并深挖细查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拒不缴纳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有效提高了问题整改、欠款催缴效率。同时督促成立人防结建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审批例会集体决策制度,保障了审批决策公开透明,防止个人违规插手人防工程建设审批问题。

  截至目前,由长春市纪委监委反馈和人防办自查的134项问题中,已全部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率达100%。

  与此同时,长春市纪委监委还针对案件的不同性质有针对性地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案件跟踪回访工作,通过谈心谈话有效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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