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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记事 | 找准病灶精准整治微腐败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19 09:01: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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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发布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图为干部群众参观小微权力运行图展览。黄创新 摄

  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在梳理近三年全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涉及集体土地出租和腾退的案件占农村党员立案总数的32.5%。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海淀区纪委监委启动农村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问题、持续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环环相扣、紧密连接,使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列清单,把好脉,一本台账知家底

  近日,海淀区西北旺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颜某某,因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租赁合同显示面积比实际租赁面积少14.8亩,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被立案审查。这是海淀区在开展农村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立案的一起典型案件。

  “如果未及时发现该问题,预计将造成损失177万余元。”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审查人员王文帅感叹道。

  一份白纸黑字的土地租赁问题合同背后隐藏着什么?可能是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可能是玩忽职守的一时大意,可能是群众切身利益的直接伤害,可能是集体经济的严重受损。

  如何规范一纸合同背后的小微权力?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海淀区纪委监委坚持“带着问题来监督、带着问题找问题”,明确涉及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的“问题清单”,包括:合同到期应收回未收回、应终止未终止的,应审批未审批继续签订合同的;合同期限超过规定期限未解除或未经批准重新签订的;租期较长、租金偏低的;租金长期收不回的;隐瞒截留出租、出借资金,或将资金设小金库等9项问题,让监督检查由“顺藤摸瓜”变“执瓜索藤”,思路清晰、导向明确。

  各镇纪委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有效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农经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判机关的专业优势,用“一揽子”创新举措为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判定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坚实基础。

  东升镇将审计结果作为农村小微权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突破口,以点带面,带动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排查工作;温泉镇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参与积极性,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发力、各部门联动配合、镇村有效互动,共同排查问题和难点,推动基础信息进台账,确保数据准、情况明;西北旺镇外聘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三家第三方机构对合同逐一审查,对出租土地房屋面积进行实地勘测、审计,分阶段公示合同台账和审核结果,方便村民监督举报。

  “‘问题清单’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法宝’,在衡量是否存在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起到了指明方向、聚焦重点的作用。”四季青镇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组副组长刘慧燕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海淀区各镇纪委协同农经部门依照清单对9930份集体土地房屋出租合同进行了清理,排查出问题合同2641份,涉及到未履行民主程序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脱离监管等四类问题,全面建立了细致的问题台账,督促一一整改。

  提建议,抓检查,整改算清明白账

  “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都录入平台了吗?”海淀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王燕、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谢开宇日前来到区农经站,实地调查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平台使用情况。

  “我们要求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都要在签订之后录入平台管理,应录尽录,但对未录入平台的合同没有强制力。”区农经站的工作人员解释道。

  区纪委监委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判断该平台的管理可能存在风险和漏洞。“由于对合同的录入没有强制性要求,不合规的合同或许就成了漏网之鱼,这些不受监管的合同是最大的隐患。”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干部曹芳说。

  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容忽视。区纪委监委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上报台账,精确统计出实际的合同签订数量,果然与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平台录入的数量有出入。

  “我区有493份合同未录入到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平台,这些合同长期处于脱离监管状态,建议你们督促村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面、规范地将经济合同录入信息平台,并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一份关于加强集体土地房屋出租管理的工作建议发至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收到工作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迅速行动,从合同签订程序、合同条款、合同履行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聘请法律顾问进驻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合同签约文本、合同签署和履行可能存在的问题风险等进行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直报区纪委监委。

  像这样的工作建议,区镇两级共发出了47份。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根据各镇和职能部门暴露出的不同问题,对症下药,督促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整改纠正问题合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规范“三资”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镇通过商洽、谈判等方式,整改问题合同2478份;共收回欠缴租金1.39亿元,增加年租金1.66亿元;累计收回集体土地3276亩,累计收回集体房屋72.35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5.06万平方米;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改变了经济合作模式,调整了原先集体房屋无偿使用的状态,双方形成租赁关系,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立制度,严执纪,一查到底不手软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能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房屋出租出借行为。海淀区纪委监委将“建制”作为重点,用健全的制度锁住违纪念头、堵住违纪漏洞,推动农村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合同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合同签订存在合同期限过长、范围不详、面积不准、承租人信息缺失、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极易造成腐败,损害集体利益。为规范合同签订,我们制定了标准合同模板,明确并规范了合同要素。”上庄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组组长刘利介绍道。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各镇针对合同管理共计健全了20项制度和规范。比如,区农业农村局健全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温泉镇建立了集体土地房屋租赁定价机制,海淀镇建立土地房屋巡查制度,东升镇改变了股份社分红制度,苏家坨镇建立了资产台账制度,上庄镇针对问题合同出台了处理规定……

  为让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海淀区纪委监委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力度,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各单位台账、信访反映情况,选取涉及资金量大、租赁期限长、问题较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轻微违纪等问题,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函询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检查发现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土地、山林、店面房产等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出借过程中,存在贪占、截留、私分、冒领相关款项等问题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8件,立案3件,利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提醒227人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农村小微权力的滥用将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资产处置不规范是集体经济最大的风险点,易导致集体财产损失,成为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土壤。因此,进一步规范集体资源资产处置,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减少村干部对资源管理的随意性,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鲍雷说。(黄创新 申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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