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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五个集中”助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24 09:05: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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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探索建立“五个集中”巡察整改工作机制,针对巡察空档期长、同类问题“屡巡屡有”问题,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未巡先改、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

  整改责任集中传导。市委主要领导逐轮次听取银川市县一体化巡察情况反馈,对整改任务主动牵头、主动认领,形成整改落实“头雁效应”,市委常委、各包乡镇和分管联系市直单位的市级领导,把推动分管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要责任,推行“靠前统筹、靠前指导、靠前服务、靠前督办”“四靠”工作法,指导建立督办催办和常态化“回头看”机制,把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集中反馈会议2次,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16期,累计督查被巡察单位问题26项,推动完成整改25项,整改完成率达97.8%。

  整改清单集中移交。按照《灵武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办法》,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分类移交“三个清单”。问题清单当面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清单、约谈问责清单移交至市纪委监委;涉及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移交市委组织部;普遍性问题和巡视巡察意见建议,既报送分管市领导参阅,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形成一体整改监督合力。

  问题整改集中督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巡察”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巡察督查回访,以“再巡察”监督标准,推动整改质量提升。市纪委监委紧盯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相关问题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全程监督指导,防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市委组织部将巡察结果及领导班子评价报告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派驻监督、党建季度督查等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形成持续震慑。

  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下发《灵武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视反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巡察机构梳理巡视巡察反馈的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财务审核等方面24个共性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巡察反馈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认真查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未病”先治、即知即改。同时,针对羊绒产业风险防范化解等疑难问题化解进行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将巡视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紧密结合,选取前几轮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整改责任不落实、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先后深入11个单位(部门)、5个乡镇(街道)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精选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发现并查处的31个典型案例,编撰《巡察典型案例选编》,结合“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51家单位2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2+1”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档案馆接待人员4000余人。(灵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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