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视巡察 > 经验交流 正文

中卫:边巡边改解决群众买房中的“揪心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25 16:05:00 | 打印 | 字号:TT
分享至:

  “您好!这里是中卫市委第三巡察组,请问您反映什么问题?”

  “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我买房子遇到的问题……”近日,中卫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期间,接到一位群众来电反映情况。

  据反映人陈述,2017年9月通过某房屋中介购买了某小区住房,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但房屋所有人总是推脱不肯办理手续,经多方打听,原来这套房子已被原房屋所有人卖给了他人,并做了过户手续。直到现在,原房屋所有人找不到,中介公司推脱责任,眼看着辛苦攒下来的20万元没了着落,偶然的机会,他看到巡察组进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巡察公告,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举报电话。

  接访同志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后,告知反映人会按程序进行转办。巡察期间,接访同志又接到两起类似的举报电话,都反映中介购房存在一房多卖的问题。

  针对反映问题,巡察组迅速行动,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将这三个举报件抓紧整理,尽快按程序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在接到移交的信访件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决定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办理,并要求将办理结果尽快报巡察组。经过走访调查证实,房屋中介公司未经核实将房源信息介绍给购房人,已责令其退还信访人5000元中介费用,沙坡头区综合执法队对中介公司给予1万元行政处罚。同时,建议反映人依法对原房屋所有人进行起诉,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另外两件类似问题也正在处理中。

  这三件信访件暴露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屋中介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其严格遵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避免让群众买房喜事变成“揪心事”。(中卫市纪委监委 鲁拯)

>>><<<


主管单位: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心县监察委员会  吴忠市同心县监察委员会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宁ICP备20000862号-1

    

地址: 同心县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