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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多举措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15 09:12: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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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原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逐步健全完善了巡前信息沟通、巡中精准监督、巡后推动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巡察工作体系,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印发《中共海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关于规范巡察沟通工作的意见(试行)》《海原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规程》《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的办法》《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后评估”制度》等36项制度,为全面做好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常规巡察。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发挥合力作用,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真实、准确;在进驻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起草巡察报告,及时汇总、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十四届县委共开展13轮巡察,巡察乡镇(部门)党组织67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59个,目前已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160个(其中村级党组织2352个),移交问题线索6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43人。

  坚持强化整改督查,巩固巡察成果。重点突出“三个看”,巩固落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即整改情况“定期看”,整改结果“逐项看”,验收合格“回头看”。同时,组成专门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查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完成整改后,督查组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查看整改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到位;对验收合格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回访,查看是否有新的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海原县纪委监委 马雯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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