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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清风吴忠 发布时间: 2021-12-27 14:12: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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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吴忠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吴忠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申宁、吴忠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蒲磊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张申宁在其办公室内,收受蒲磊给予的现金2万元。2019年下半年的一天,张申宁在其家中收受下属单位一名职工给予的现金2万元。此外,张申宁、蒲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申宁、蒲磊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阳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军贵、村委会原会计马志军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马军贵和马志军与他人多次在红寺堡区某餐厅聚餐,通过虚报办公经费方式报销聚餐费用4000元。2020年秋季,马军贵虚报套取办公经费2100元用于给村民小组组长发放工作补助。此外,马军贵、马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马军贵、马志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青铜峡市邵岗镇永涵村党支部原书记杜进等人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8月,邵岗镇永涵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杜进、邵南村党支部书记杨卫忠、邵岗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自立、小坝镇新林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赵红军4人违规接受某种业公司邀请赴国外旅游,该公司承担4人旅游费用共计12800元。2021年11月,杜进、杨卫忠、赵红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自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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