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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通报2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6-29 09:06: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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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吴忠市利通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金积镇露田洼子村原党员杨立明醉驾问题。2019年8月28日,杨立明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明珠路与迎宾街路口时,与马学龙驾驶的沿明珠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立明受伤、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交巡警大队认定,杨立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检测,杨立明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8.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7月,杨立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利通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2020年12月,杨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扁担沟镇利原村原党员海金彪醉驾问题。2021年3月4日,海金彪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吴忠市利通区福宁路与文卫南街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海金彪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3.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以海金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纳)。2021年8月,海金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利通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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