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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1-29 07:01: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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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安危冷暖,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深的牵挂。岁末年初,是做好民生保障的重要时期,要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内法规制度有哪些要求?如何紧盯节点,更加有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何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保障群众舒心过节?

  我们特邀重庆市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周克军,河南省焦作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玉辉,江西省宁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邓东泓进行交流。

  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关于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

  周克军: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党内法规制度从根本宗旨、作风建设、责任落实、纪律约束等方面对维护群众利益提出了要求。

  坚守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总纲明确“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同时,党章明确党员义务,规定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密切联系群众等。

  改进作风。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压实责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对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要求农村基层干部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提高为民服务本领,等等。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规范,将服务群众的责任压紧压实。

  严明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设群众纪律相关章节,划定行为红线,明确要求严禁在民生保障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严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时值岁末年初,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对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严肃查处,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邓东泓:以人民为中心,必须落实到具体工作的方方面面。

  强化宗旨引领。强化服务群众意识,核心在于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体现在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实践中。要将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强化宗旨意识、砥砺初心使命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体悟法规条文背后的政治要求和为民情怀,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工作任务落实机制,聚焦岁末年初民生服务重点事项,紧扣群众期盼和关切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规范权力运行。基层小微权力涉及面广、运行环节多,必须防范权力滥用、保障群众利益。要将法规制度的普遍性原则,转化为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聚焦惠民政策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让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保障权力依法合规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在各项具体事务中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

  深化系统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关键在于增进民生福祉。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群众,既要旗帜鲜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蝇贪蚁腐”,形成强大震慑;更要坚持系统思维,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根源、查找漏洞,推动完善制度、提升治理效能,让群众切实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深刻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赵玉辉: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岁末年初,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行业领域,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整治工作。

  防范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在政务服务中,要防范对群众符合政策的诉求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对待群众居高临下、态度恶劣等问题。比如,在民生资金发放方面,要防范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养老金、低保金、失业保险金等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等问题;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要防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方面故障抢修不及时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方面,要防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群众合法诉求消极应对、查处不力问题。

  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厉查处乱作为、“微腐败”。岁末年初是各类创业补贴、惠农助农资金等政策落地的关键节点,要紧盯“人情扶持”“关系扶持”,防范暗箱操作、厚此薄彼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要防范吃拿卡要、截留克扣、套取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防范责任虚化空转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要重点防范安全意识淡化、安全生产监管松懈、安全检查走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安全生产责任虚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

  周克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深化整治,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

  对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清了纪法红线。一是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违规为亲友谋取利益,在分配保障名额、确定慰问对象等工作中显失公平,此类行为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等规定处理。二是在为群众办理事务时存心刁难、吃拿卡要;克扣应该发放给群众的各类补助金、低保金等资金;拖欠应支付给群众的工程款等钱款,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处理。三是在办理群众符合政策的诉求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理。四是借安全生产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等名义,搞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或乱收费、乱摊派,加重群众负担的,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乱作为”行为,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等规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行为不仅违反党的纪律,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对公职人员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作了规定,第三十九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反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分规定。若相关行为违反上述规定,还可能同时构成职务违法,若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达到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甚至可能涉嫌职务犯罪。

  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群众舒心过节

  邓东泓:纪检监察机关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将各项责任要求转化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具体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聚焦民生关切,守护群众福祉。节日期间,民生保障是群众获得感最直接的来源。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紧压实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责任,推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价格、食品质量的监测巡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紧盯群众养老金、低保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农民工工资等“暖心钱”支付,严查截留挪用、拖欠克扣等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直达群众手中。重点纠治在保供稳价工作中责任空转、推诿扯皮、监管“宽松软”等问题,以铁的纪律守护好群众的“菜篮子”。

  聚焦营商环境,护航节日经济。岁末年初市场活跃,正是检验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重要契机。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等机制,确保减税降费、稳岗扩岗等政策红利精准落地。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前哨”作用,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快速响应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障节日期间市场繁荣。

  聚焦节日安全,守护万家灯火。安全问题是底线问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冷暖安危放在首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消防、文旅等部门及各属地单位,紧盯交通运输、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纠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思想麻痹、责任虚化、措施不力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节日期间安全防线,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赵玉辉: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保障群众安心过节的关键之举。要把监督融入群众生活、嵌入民生保障各环节,压责任、强保障、惠民生,着力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把“群众点题”化为“群众点赞”。

  聚焦群众点题,让监督更精准。广泛征集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帮扶慰问、市场保供稳价、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群众点题清单”,通过“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题。开展“接访日”“带案下访”“入户走访”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沉到农村、社区、企业一线,倾听群众诉求,排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同时,畅通网络、电话、信箱等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诉求有回应、权益有保障,切实感受到监督的力度与温度。

  坚持具体深入,让监督更有力。找准找实群众身边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重点民生领域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办理、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资金和物资发放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第一时间对接转办、跟踪督办。运用大数据比对,对民生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可疑线索,提升监督精准度和穿透力,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标本兼治,让监督更有效。解决一个问题,更要防范一类问题。把监督执纪执法与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结合起来,推动标本兼治。对查处的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作风建设等领域典型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有力有效监督促进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


  体悟

  监督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民生实事,用好实地察访、大数据监督等工作方法,切实把情况摸清、把症结找准,带着问题下沉基层、直插一线,让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村组农户、校园医院。要重点聚焦民生保障的“救命钱”、校园里的“放心餐”、医保基金的“安全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常态化监督+专项监督”的工作机制和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上下联动监督体系,着力发现和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力度。(张海斌 河南省焦作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

  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补助发放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责任、积极作为,带着为民情怀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工作成效直抵民心、可感可及,让群众“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深化运用“大数据比对+下沉监督”等有效手段,精准发现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既要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着力整治党员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更要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群众中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育文 江西省宁都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春节临近,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责任重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靠前监督,以精准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扛牢责任、转变作风,解难题、防风险、惠民生。一方面,坚持将集中整治想在前抓在前,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主责部门积极谋划2026年工作重点,构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聚焦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市场保供、节日慰问、值班值守等年终岁首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民生兜底等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守护民生之需,让群众安心过节。(洪孝凤 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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