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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拒收“红包”显清廉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5-26 08:05: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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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承载了公平正义价值功能实现的目标。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清正廉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所以面对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或者送红包之类的歪风现象,要坚决说不!”同心县人民法院一名干部义正辞严地说道。

  日前,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收到了一份陌生人寄来的“神秘”快递,打开快递后发现,内有一个装着2000元现金的信封,这名法官事感蹊跷,并立即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经了解,马某某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了加快案件的执行进度,马某某的母亲孔某某想到了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向负责该案件的执行法官送红包“示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通过快递单上的联系方式与寄件人孔某某取得了联系,确认红包系孔某某所寄,对其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并要求孔某某提供账号。随后,这名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000元“红包”退回到孔某某的个人账户上,孔某某表示这次确实是受了教育,认识到了错误,并且真诚地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表示了感谢。

  执行法官拒收红包的行为是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的缩影。自2019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发挥“探头”作用,使驻在单位以务实之举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次,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1场次;审阅了县人民法院查摆的21条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26条风险防控主要措施;督促县人民法院对县纪委监委制发的监察建议书及时进行整改;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周”对全院干警进行党性教育。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廉洁意识,自觉践行初心使命,自觉做到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同心县纪委监委 马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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