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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坚持“三个注重”促进巡察工作质量提升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23 13:09:0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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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探索建立巡察“办组融合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三个注重”,促进“三个融合”,打破巡察组与巡察办的界限,始终做到分工不分家,确保巡察工作凝聚合力,形成“一盘棋”。

  注重“两个能力”共同提升促融合。立足办组一体,开展市委巡察机构“六查六看六提升”强化作风建设活动,着力查纠解决全体巡察干部在思想认识、学习态度、工作作风、宗旨意识、工作质量、遵规守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巡察办、抽调巡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在履职尽责中严把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围绕“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为巡察组提供业务指导。每轮巡察前,巡察办邀请有关部门业务骨干,为抽调巡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巡察重点内容、巡察工作流程、巡察谈话技巧、问题线索处置、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充电蓄能”。巡察期间,巡察办及时收集整理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新精神及相关学习内容,编印《巡察工作手册》,交由巡察组安排巡察干部随用随查和集中学习。

  注重“两个成效”共同推进促融合。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承担的中心工作和“三定”方案职能,办组进行会商,共同制定针对性、实操性强的巡察方案。巡察办向协作成员单位函询,及时将函询结果提供给巡察组,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相关信息,明确巡察重点。巡察期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了解情况,共同分析研判解决巡察发现问题难点,总结方式方法,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完成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对1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分轮次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139个,移交问题线索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48人,诫勉谈话39人。市委巡察办对标中央、自治区巡视制度,对照自治区指导督导巡察反馈意见,修订完善14项工作制度,出台《吴忠市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配套绘制《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8项整改环节和12项监督内容,探索每日清单、每周计划工作机制,作为各巡察组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南。通过办组联审,对巡察报告进行审改,确保巡察报告内容逻辑严密、问题定性准确、事例支撑贴切,实现与巡察组成员思想上融会贯通、业务上无缝对接。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办组开展座谈交流,总结本轮巡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注重“两个建设”共同发力促融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巡察”、党建与巡察业务深度融合为出发点,立足办组一体,着力打造“利剑铸魂·巡察先锋”党建品牌,实施“忠诚铸魂”“强基固本”“先锋建功”“品牌提升”“正风肃纪”五大行动,推进党的建设与巡察工作共赢共促。每轮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按照组织程序报批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巡察期间,办组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体过“政治生日”、红歌联唱、观看党史专题教育片、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摩被巡察单位党建活动阵地。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为巡察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人才基础。探索“巡察先锋”积分制管理评价机制,制定《市委巡察机构“巡察先锋”积分制管理评价纪实》,对巡察办全体干部、巡察组抽调人员实行量化积分考评,最终积分作为巡察办干部“季度之星”评选和年终考核依据,作为巡察组抽调人员巡后鉴定和确定通报表扬人员的依据。(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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